環保新聞
聯係方式
-
公司:伟德官网地址
聯係人:李先生
電話:18576851991
傳真:0769-28636041
網址:www.chengaa.com
郵箱:1218061775@qq.com
地址:東莞市虎門鎮莞太路271號1棟
為(wei) 打贏大氣汙染防治攻堅戰,有效削減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排放量,切實提升我市環境空氣質量,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、《廣東(dong) 省環境保護條例》、《廣東(dong) 省揮發性有機物(VOCs)整治與(yu) 減排工作方案(2018-2020年)》(粵環發〔2018〕6號)和《東(dong) 莞市藍天保衛戰行動方案》(東(dong) 府〔2018〕56號)等規定,結合我市實際,就加強VOCs汙染防治工作通告如下:
一、東(dong) 莞市範圍內(nei) 已建、在建、新建相關(guan) 行業(ye) VOCs排放企業(ye) 應遵守本通告要求,減少VOCs排放。主要包括但不限於(yu) 印刷行業(ye) 和工業(ye) 塗裝行業(ye) ,其中印刷行業(ye) 主要是指《國民經濟行業(ye) 分類》(GB/T 4754-2017)中行業(ye) 代碼及類別名稱為(wei) C231印刷行業(ye) ,包括書(shu) 、報刊印刷(C2311)、本冊(ce) 印製(C2312)、包裝裝潢及其他印刷(C2319)等企業(ye) 。
工業(ye) 塗裝行業(ye) 主要是指《國民經濟行業(ye) 分類》(GB/T 4754-2017)中行業(ye) 代碼及類別名稱為(wei) C21家具製造業(ye) 、C24文教、工美、體(ti) 育和娛樂(le) 用品製造業(ye) 、C33金屬製品業(ye) (具耐高溫、耐磨、耐高腐蝕性能要求的少數特種集裝箱(含冷藏、罐式集裝箱,以及使用與(yu) 普通幹貨箱不同塗裝工藝技術的集裝箱)除外)、C34通用設備製造業(ye) 、C35專(zhuan) 用設備製造業(ye) 、C36汽車製造業(ye) 、C37鐵路、船舶、航空航天和其他運輸設備製造業(ye) 、C38電氣機械和器材製造業(ye) 、C39計算機、通信和其他電子設備製造業(ye) 、C40儀(yi) 器儀(yi) 表製造業(ye) 、C41其他製造業(ye) 、C81機動車、電子產(chan) 品和日用產(chan) 品修理業(ye) 等含塗裝工藝的企業(ye) 。
二、源頭控製
(一)加快淘汰落後產(chan) 能。根據國家、省市相關(guan) 產(chan) 業(ye) 政策,提出以下要求:
1. 禁止新建采用硫酸法鈦白粉、鉛鉻黃、1萬(wan) 噸/年以下氧化鐵係顏料、溶劑型塗料(不包括鼓勵類的塗料品種和生產(chan) 工藝)、含異氰脲酸三縮水甘油酯(TGIC)的粉末塗料生產(chan) 裝置。
2. 禁止新建防火封堵材料、溶劑型鋼結構防火塗料、飾麵型防火塗料、電纜防火塗料。
3. 禁止生產(chan) 、銷售、使用改性澱粉、改性纖維、多彩內(nei) 牆(樹脂以硝化纖維素為(wei) 主,溶劑以二甲苯為(wei) 主的O/W型塗料)、氯乙烯-偏氯乙烯共聚乳液外牆、焦油型聚氨酯防水、水性聚氯乙烯焦油防水、聚乙烯醇及其縮醛類內(nei) 外牆(106、107)塗料等、聚醋酸乙烯乳液類(含乙烯/醋酸乙烯酯共聚物乳液)外牆塗料。
4. 禁止生產(chan) 、銷售、使用有害物質含量超標準的內(nei) 牆、溶劑型木器、玩具、汽車、外牆塗料,含雙對氯苯基三氯乙烷、三丁基錫、全氟辛酸及其鹽類、全氟辛烷磺酸、紅丹等有害物質的塗料。
5. 淘汰產(chan) 量300噸/年以下的油墨生產(chan) 總裝置(利用高新技術、無汙染的除外);禁止生產(chan) 、銷售、使用含苯類溶劑型油墨。
6. 禁止生產(chan) 、銷售、使用用於(yu) 凹版印刷的苯胺油墨。
(二)嚴(yan) 格建設項目環境準入。嚴(yan) 格涉VOCs排放項目的環境準入,新、改、擴建印刷及工業(ye) 塗裝項目應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。
(三)要求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。各企業(ye) 須全部使用低VOCs含量原輔料,禁止使用高VOCs含量原輔料,其中低VOCs含量塗料限值標準參照執行深圳市《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技術規範》(SZJG54—2017),以塗料成份檢測報告作為(wei) VOCs含量判定依據;低VOCs含量油墨是指VOCs含量不大於(yu) 15%(質量分數)的油墨,以油墨物質安全數據說明書(shu) (MSDS)作為(wei) VOCs含量判定依據。
三、過程控製
(一)推廣使用先進生產(chan) 工藝。工業(ye) 塗裝企業(ye) 推廣使用靜電噴塗、淋塗、輥塗、浸塗、高壓無氣噴塗等效率較高的塗裝工藝和先進智能化的密閉塗裝設備;紙製品包裝企業(ye) 推廣使用水性溶劑、無溶劑複合工藝;塑料軟包裝等企業(ye) 推廣使用水性油墨凹印、柔印、無溶劑複合等工藝。
(二)嚴(yan) 格原輔料使用管理。所有含VOCs原輔料在使用、儲(chu) 存、轉運、回收、廢棄、處置過程中必須密閉,按需取用,減少物料的揮發損失。
(三)加強車間密閉。所有產(chan) 生VOCs的生產(chan) 車間(或生產(chan) 設施)必須密閉,禁止露天和敞開式塗裝、流平、幹燥作業(ye) 。不能密閉的部位要設置風幕、軟簾或雙重門等阻隔設施,減少廢氣排放。正常生產(chan) 狀態下,密閉場所的門窗處於(yu) 打開狀態或破損視同未達到密閉要求,需要打開的,必須設置雙重門。
(四)規範危險廢物處理處置。含VOCs的危險廢物產(chan) 生後必須馬上密閉,或存放在不透氣的容器、包裝袋內(nei) ,貯存、轉移期間不得打開。
(五)強化廢氣收集。各企業(ye) 應嚴(yan) 格按照粵環發〔2018〕6號文有關(guan) 要求提高廢氣收集率,所有可能產(chan) 生VOCs的生產(chan) 場所和工段均應設置廢氣收集係統,將廢氣收集到位並導入廢氣淨化設施,集氣管路應標明廢氣走向。廢氣收集係統和淨化設施的運行情況必須如實記錄。
四、末端治理
各企業(ye) 應對濃度和性狀差異大的廢氣進行分類收集,合理選擇廢氣末端治理工藝路線(不鼓勵使用光催化氧化和低溫等離子等低效處理技術,否則環保部門加大監察監測頻次,對監測結果超標企業(ye) 從(cong) 嚴(yan) 查處),確保VOCs淨化效率滿足相關(guan) 環境管理要求。其中:印刷行業(ye) 中的高濃度、溶劑種類單一的有機廢氣,應采用吸附法進行回收利用;高濃度但難以回收利用的有機廢氣,應采用催化燃燒、蓄熱焚燒等銷毀技術進行治理;低濃度、大風量的有機廢氣,應采用吸附濃縮+催化燃燒、生物法或其他組合技術等進行治理。工業(ye) 塗裝行業(ye) 中的汽車製造業(ye) 、工程機械製造業(ye) 、卷材製造業(ye) 以及其他交通運輸設備製造業(ye) 產(chan) 生的有機廢氣,應采用催化燃燒、蓄熱焚燒等銷毀技術進行治理;其它製造業(ye) 應采用生物法或其他組合技術進行治理。含有易揮發有機物料或易產(chan) 生惡臭影響的廢水收集係統和處理單元應密閉,惡臭廢氣應采用熱解、吸附、生物法等技術。
五、建立完善相關(guan) 台賬
(一)建立原輔料使用台賬。各企業(ye) 應建立完善原輔料使用台賬,記錄含VOCs原輔料的使用量、廢棄量、去向以及揮發性有機物含量,台賬保存期限不得少於(yu) 三年。妥善保存原輔料成分說明書(shu) 、檢驗報告等原始單據。
(二)建立汙染治理設施管理台賬。各企業(ye) 應將汙染治理設施的工藝流程、操作規程和維護製度在設施現場和操作場所明示公布,對治理設施用電量、燃燒溫度等關(guan) 鍵技術指標如實記錄,建立台賬。
六、加強VOCs監測
(一)定期委托監測。各企業(ye) 應當按照國家有關(guan) 規定和監測規範,定期委托具資質的監測機構對其排放的VOCs進行監測,並依法公開監測結果。
(二)安裝VOCs在線監測設施。各企業(ye) 應當根據市環保局定期公布的VOCs重點監管企業(ye) 名錄,安裝、使用VOCs在線監測設施,並與(yu) 環保部門的監控設備聯網。
七、違反本通告要求實施下列行為(wei) 的,依照《中華人民共和國環境保護法》、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和《廣東(dong) 省環境保護條例》等相關(guan) 法律法規從(cong) 嚴(yan) 查處。
(一)未依法取得排汙許可證排放VOCs的(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九條);
(二)超過VOCs排放標準或者超過VOCs排放總量控製指標排放VOCs的(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九條);
(三)通過逃避監管的方式排放VOCs的(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第九十九條);
(四)生產(chan) 、銷售揮發性有機物含量不符合質量標準或者要求的原材料和產(chan) 品的(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三條);
(五)產(chan) 生含VOCs的生產(chan) 和服務活動,未在密閉空間或者設備中進行,未按照規定安裝、使用汙染防治設施,或者未采取減少VOCs排放措施的(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條);
(六)工業(ye) 塗裝企業(ye) 未使用低揮發性有機物含量塗料或者未建立、保存台賬的(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大氣汙染防治法》第一百零八條);
(七)未依法建立載明防治汙染設施運行、維護、更新和汙染物排放等情況的管理台賬的(《廣東(dong) 省環境保護條例》第六十七條)。
八、本通告由東(dong) 莞市環境保護局負責解釋。本通告自發布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三年。
九、歡迎廣大群眾(zhong) 積極監督舉(ju) 報VOCs排放企業(ye) 違法行為(wei) 。
舉(ju) 報電話:12345